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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级节能减排资金增至5亿元 
供稿单位: 南京中小企业局->服务中心->科技信息部 - 王磊   | 时间: 2008-09-09 16:32:23   | 被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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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江苏省决定2008年安排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5亿元,比上年增加2.2亿元。该项资金,1亿元用于重点支持省级机关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节能;2亿元用于重点支持非建筑类的节能新技术推广、重大技改与淘汰落后设备奖励、重大节能示范、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推动循环经济;另有2亿元用于支持重点企业、重点污染源治理。

(来源:新华日报 2008年9月5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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